自荐考生如果达到报考高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未达到报考高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自荐考生不予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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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专升本自荐考生报名条件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身体健康。
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有记过、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为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并在毕业时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参加招生高校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通过后可获得报考该校的资格。
自荐考生应于规定日期登录“信息平台”,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同时选报一个与本人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招生专业,并缴纳相关费用。选报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所学医学类专业应保持相同(专科中医骨伤专业除外,升本时对应本科中医学专业)。